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
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1、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以及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3、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将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有关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要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一题多卷”,构建考试主动安全体系。
4、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要根据成人考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全面准确将违规人员信息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严肃查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加强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年度审核备案制度,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查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等行为。
2、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办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央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生源情况和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指导高校认真编制生源计划。
3、合理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为完成计划或为争取调增计划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基本要求。
4、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成人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完善招生信息多级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
2、要推进招生信息“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
3、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要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对群众举报和申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
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附件三)执行。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高校。
教 育 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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