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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17-07-06 16:11:09阅读:1629

目前,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免学费

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陕西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2.国家助学金

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1:全国十一个连片地区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 1 * GB3 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 2 * GB3 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 3 * GB3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 4 * GB3 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5 * GB3 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中职资助政策问答

1.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能否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这两项资助政策。

2.如何保证新旧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平稳过渡?

答:采取“老生老政策、新生新政策”的办法,具体而言:(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如何加强对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建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直属中职学校的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学费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

5.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7.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8.如何发挥中职学生资助卡的监管功能?

答:一是在办卡环节,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防范虚假、伪冒办卡。中职卡采用“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方式办理,

二是要求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对于中职学生中存在的转学、中途退学又重新上学的情况,如果该学生不对原来办理的中职卡进行销户处理,则其在同一个商业银行无法办理第二张中职卡,这将影响该学生正常领取助学金,从而促使该学生在转学、中途退学时主动办理中职卡销户手续。

三是建立发卡银行的信息反馈机制。

1、中职卡办卡成功后,发卡行将相关办卡信息的电子及纸质清单反馈给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领学校须在办卡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办卡信息及时录入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

2、中职卡遗失和损坏补办新卡时,学生需将有关新卡信息及时告知学校,学校须及时在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进行修改。

四是通过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使学生或监护人及时了解助学金发放情况,防范截流、延压助学金发放现象发生。

9.中职学生资助卡与普通借记卡相比,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通知》要求发卡行对中职卡持卡人提供以下优惠:

一是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

二是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三年优惠期结束后,中职卡持卡人一般也已毕业离校,中职卡应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

三是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

四是《通知》要求中国银联免收有关卡BIN使用和磁道格式检测费。

10.对于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的受助学生,如何发放国家助学金?

答:对于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由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统一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经同级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采取特殊方式发放。受助学生信息由学校以特殊身份编码录入全国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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