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树立“安全事故无大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的安全意识。
二、认真学习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聘请交通安全指导员,定期为师生讲授安全知识,为家长开设交通安全讲座,以例说法,提醒警示,每学期2-3次。
四、学校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利用例会、班会向师生宣讲交通安全,以黑板报、交通安全事故展览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学校每月讲一次,班级每周讲一次。
五、学校教职工的车辆须停放在固定位置,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0Lm/时;学校门前及安全通道不能停放车辆。
六、走读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应遵守交通规则,出门靠右行;住宿生外出乘车应注重车辆程色,是否有牌照,要乘安全车。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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